关于打造我省“生态棚改”的建议
时间: 2024-10-19 12:47:42 来自: 半岛官网平台首页登录 浏览次数: 1
近年来,我省棚改力度显著增大,去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393996户,落实项目917个、面积44451655.44平方米。随后的2018至2020年,国家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较去年增加2.5倍,而相应我省再改造各类棚户区数量亦会成倍增长。目前,全省城区随处可见棚改热火朝天、欣欣向荣的景象。
棚改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事关城乡群众生产生活的改善,群众普遍支持拥护。但我们也发现,棚改项目在房屋拆迁时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处理和建筑扬尘,甚至极个别建筑施工工地变身城市“扬尘器”,虽然有关部门也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整体防治进度未能与前期拆迁同步,在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上也明显滞后,在体系防治和整治措施上略显不足,亟待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存在的主体问题有:
一、建筑施工公司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建筑设计企业和施工公司虽然认识到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危害,但是受利益驱动及受长期形成的施工作业陋习影响,使得一些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项目存在不按要求设置围护、高空抛掷建筑垃圾、渣土车沿途撒漏等情况,导致了群“尘”飞扬。
二、建筑垃圾及扬尘防治存在薄弱环节。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我省除长沙等外的大部分城市目前尚未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建筑垃圾分类意识薄弱,导致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收集、转运处理流程不健全。加之建筑垃圾、建筑扬尘施工管理和处理工艺尚不成熟,防治处置基础设施也不完善,部分项目工地甚至会出现建筑垃圾无地可处、建筑扬尘无计可施的情况。
三、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的全程监管相对不足。目前我省大部分地方城区棚改工地的建筑扬尘管理相对滞后,往往是发现污染问题再来治理,长效防治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如学校四周旁边的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扬尘就对学校师生的生活学习有一定影响,需要防治并举、同步跟进。加之接近年关,部分建筑施工工地为赶工程进度,往往更加忽视建筑扬尘的防治,建筑扬尘污染现象时有发生。
四、建筑扬尘防治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建筑扬尘防治工作涉及城管、住建、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各部门之间职权交叉、多头管理,导致污染防治部分环节衔接不紧、配合不够,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执法上还未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和长效机制。如在沙石等建筑材料的运输管理上,超载、超重、撒漏等现象屡见不鲜。
如何从源头上减少棚改项目污染,并为因棚改及城市建设快速推进而不堪重负的渣土受纳场减负,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再利用势在必行。我省棚改项目拆除体量巨大,宜创新探索、先行一步,积极发挥示范效应。为此,提如下建议:
一、从源头上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从制度设计到技术应用,全方位探索生态棚改的有效路径。后续棚改从立项伊始就确立“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明确写入招标要求中。这些固废中含有大量具备使用价值的材料,如对其进行资源化处理,不仅仅可以有效提升资源利用率,且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也能为今后旧城改造和市政建设提供一个新的生态发展思路。
二、大力引进新兴技术和设备,将现场拆迁的建筑固体废弃物就地处理和综合利用。积极探索环保新模式,引进和推广绿色新工艺和先进机械设备,或能采用融资租赁,对邻近学校、居民区周边或拆迁建筑量大的项目进行试点,以缓解我国当前城市建设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与环境支撑的要求不适应的矛盾,实现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最大化。如深圳罗湖棚改中就使用了从德国引进的“克磊镘”移动破碎设备,对建筑固体废弃物展开现场处理与综合利用,由拆除而产生的建筑材料经过破碎与筛分,直接用于道路垫层回填及其他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上能轻松实现百分之百的循环利用。
三、加强精细化管理,切实完善防治措施。督促棚改项目的建筑设计企业及施工公司采取边施工边洒水、施工临时道路硬化、场地及时覆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施工等措施有效降尘。全面推广预拌砂浆、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搅拌砂浆和混凝土,实现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源头把关、过程控制。同时在建筑施工工地强制推广实时监控系统,安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如在线扬尘监测仪,能直接反应工地扬尘污染程度,利用噪声监测仪,可控制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等,不仅有利于控制工地污染,更提升了工地的综合管理上的水准,如发生群众举报、安全事故都能够直接进行追踪。
四、先行启动地方立法,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长效化。建筑垃圾作为城市矿产,其资源化利用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要加快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省人大常委会可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纳入年度立法计划,以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省政府对建筑垃圾的科学化、资源化处置出台文件,明确统一管理、统一收集、统一分类、统一利用,以确保建筑垃圾真正的完成资源化利用。在立法启动前,住建厅及有关部门可先行研究并尽快制定“关于逐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及扬尘控制”的具体实施建议,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有效遏制和消除建筑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证扬尘治理工作常态化,为后续立法提供参考和建议。(湖南省人大代表、岳阳市侨联主席、民盟岳阳市委副主委 高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