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0吨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时间: 2024-09-12 16:20:00 来自: 半岛官网|案例 浏览次数: 1
2020年8月22日,我公司自行组织召开了年产10000吨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作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讨论,形成了《年产10000吨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占地面积8225m2,建设了沥青拌合生产线一条,沥青拌和站包括拌和楼主体、沥青储罐、导热油炉、石料(骨料)仓、矿粉仓、储油罐、集料输送及烘干除尘设施。配套设置操作室10m2、供配电、场地硬化等辅助工程。项目可年产10000吨沥青混凝土。项目实际投资2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6.8万元。
2019年11月,恩施市星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10000吨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1月18日,宣恩县环保局以“宣环审[2019]13号”文对《年产10000吨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5月竣工。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喷淋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喷淋废水经过滤器过滤后再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干燥滚筒、分级振动筛、搅拌楼所产生的废气引入集气管道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沥青烟经单独管道收集后经“喷淋塔+等离子光阳一体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大多数来源于于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干燥滚筒、提升机、振动筛、搅拌缸、风机、空压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对旁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振动筛产生的废骨料不返回生产系统,运往附近采石场加工后外售;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部分作为矿粉原材料进入矿粉筒仓,作为项目辅料使用。剩余的部分进入除尘系统旁的废粉收集池,外售综合利用;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收集后用于填路、筑路基使用;废导热油和回收焦油按要求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内,而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喷淋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喷淋废水经过滤器过滤后再循环使用,定期补充。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旁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沥青烟浓、苯丙[a]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粉尘以及苯丙[a]芘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值标准限值的要求,导热油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燃油锅炉排放标准,北侧最近居民点处苯丙[a]芘浓度满足《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二级标准。对旁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他方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最近居民点噪声可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营生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振动筛分时产生的废骨料、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以及废导热油和喷淋回收焦油等。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点,再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振动筛产生的废骨料不返回生产系统,外售处置;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大部分作为矿粉原料进入矿粉筒仓,作为项目辅料使用,剩余的进入除尘系统旁的收集池,外售综合利用;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收集后外售用于填路、筑路基;废导热油和喷淋回收焦油后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中的布袋委托厂家定时进行清洗及回收。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旁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年产10000吨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公示期为2020年8月23日-2020年9月17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